发表日期:2008-4-3 0:25:58

    丢啊丢啊丢火炬,轻轻的丢到小朋友的后面,大家不要告诉他,快点快点炸死他,快点快点炸~死~他。

    待的好好的,突然Q上一阵乱响,一朋友非让我接受,我吓了一跳,我已经认命了,还让我接受什么?接受意味着我要欠别人的了,我心情变得不好起来,我不接受成吗?接受什么呀?对方说别废话,火炬!我喜悦了,这么多年国家终于从阴暗的角落里把我想起来了,是珍珠总要发芽,是种子总要发光。。。我很想在屋里急转,以表达我喜悦的心情,十多年没穿的校服终于再次派上了用场,穿什么是个问题,当我一个人在嘛也摸不着的深夜,独自举着火种胡乱奔跑,那种行为上的内涵超越了我准备借机四处放火的不良企图。光荣啊~点火的人类,如果有电视台采访:你会如何点燃火种时,我会告诉电视机前的观众:我会光荣的用从饭馆顺来的火柴点燃ZIPPO,之后再点燃火把。这个答案很标准。

    真相是很无聊的。一个名叫QQ的软件,发来了一张小图,告诉我成为了火炬手。我很不明白,这样有什么意义,听说会在名字前面挂个小桔灯,怎么看怎么像80年代派出所门前的那个长明灯,看了看有1100多万人参加了这个活动,怎么想也不像是传递圣火,倒像是玩击鼓传花,大家可劲的往边上人身上扔,生怕最后落到自己身上倒了霉,也有点像传销短信,不发就死全家,作为一个善良的人,我决定,我亲自将火种藏在我这里吧,任你们强行逼供,我就是不交!!就不交。绝对的。

    后记:不到十分钟,出现了上面的画面。“因你没有及时邀请别人,火炬被别人获得。” 明抢,典型的明抢,原来传递火炬的是一帮强盗。。 反正也是被别人抢,传递还有意义吗?

 

   后记的后记:发两张我在SOHU现代城拍到的画面。